记者9月21日从省环保厅获悉,2016年度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日前公布。宣城、铜陵考核等次为优秀,宿州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宿州市,面临约谈、区域限批,计划中的涉水项目被叫“暂停”。
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宣城、铜陵市考核等次为优秀;芜湖、蚌埠、滁州、池州、黄山、六安、安庆市考核等次为良好;合肥、亳州、淮南、阜阳、淮北、马鞍山市考核等次为合格;宿州市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宿州市,省环保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约谈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省环保厅作出区域限批要求,9月20日起,省、市、县(区)环保部门暂停审批宿州市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除外。考核等次为合格,但得分低于70分的淮南、阜阳、淮北、马鞍山4市,也受到黄牌警示。
根据考核规定,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兼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包括地表水水质目标完成情况、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比例、地下水监测点位目标完成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