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改,要见事见人,问责到位。当前,我省各地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行业等,厘清各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责任,剑指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强化执纪问责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监察厅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组成5个责任追究核查小组近期赴合肥等10个市,集中核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线索。在核查过程中,各小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勘查、约谈相关当事人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移交案件的来龙去脉,厘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提出追责建议。目前,各核查小组已拟定追责人员目录清单,为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开展追责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各地强化问责,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出实效。阜阳市出台《关于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影响阜阳市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下猛药、出重拳,特别是针对未按照承诺时限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的突出问题,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近期,针对临泉县老集镇运达混凝土搅拌站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拆除以及临泉县庙岔镇106国道东侧粮食收购点整改后出现“反弹”问题,临泉县政府对属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和分管负责人等10名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问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阜阳市的293件信访投诉已完成整改243件,共责令整改881家单位、立案处罚51家单位、罚款284.98万元、问责110人。
黄山市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该市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保问题67件,完成率80%,对剩余17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市级领导牵头包保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常态督查追责,该市每月至少督查一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6个月内全面完成。目前,全市已责令整改84家单位、立案处罚15家单位;党纪政纪处分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
宣城市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该市出台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日常工作机构和议事决策工作制度,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该市还印发《宣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