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3人公告发布如下:
2017安徽宣城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局拟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指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和具体实施。
二、报考及加分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含乡镇招录派驻在公安机关工作)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六)其他不得报考情形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招录要求;
(七)笔试加分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加10分;部队退伍人员给予加5分;警察院校毕业生给予加3分;持有C1驾驶证且具有实际驾驶经验3年以上者给予加3分;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2:00。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
(一)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0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银行办理的网银支付)缴纳笔试费用40元(参照公务员招录笔试收费标准)。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0日至9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宣城市政府所在地。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五、加分和资格复审
2017年9月27日在宣城市公安局8楼会议室(梅溪路395号)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行加分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退伍证明、C1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加分事宜。
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宣城市公安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等材料。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排序,如仍相同的,按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考察工作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其中,视力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察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三天。
九、签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由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
对于同一职位录用人员,按照成绩高低选择工作单位。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市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构成。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对招录后不满半年(含试用期)辞职的,市公安局发放的服装及装备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和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63-3372289(宣城市公安局政治部)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监督电话:0563-337235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8月30日-9月8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