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池州市创作研究室引进人才公告

2017-08-1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7安徽池州市创作研究室引进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至8月25日,笔试主要内容: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安徽池州市创作研究室引进人才公告
  2017年池州市创作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从事编剧或群众文化创作工作人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事业身份;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 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编剧或群众文化创作(文学创作)中级职称资格或以上;
  (五)从事编剧或群众文化创作(文学创作)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报名的情形。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文广新局网(www.czwgxj.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至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6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6日9:00至9月8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下载的《池州市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由市文广新局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1名拟引进人选。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保留受聘人员原基本待遇不降低,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3221)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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