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17-08-1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7安徽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发布如下:
  2017安徽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度安徽省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相关信息在泗县人民政府网(www.ahsx.gov.cn/)、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7年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9日12: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9月14日,由泗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由县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泗县,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室(联系电话:0557-701063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6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泗县人民政府网(www.ahsx.gov.cn/)、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www.ahsx.gov.cn/)、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及招聘单位公示一周。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公平就业和社会稳定,事关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7010639 (泗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试中心)
  0557-7099028(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6755 (泗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下载>>>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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