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文化馆招聘人员面试方案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7年度滁州市市直3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结合市文化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文广新局组建面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市文化馆(2017051)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通知书的领取:8月11日(星期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笔试准考证(以上均为原件),到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滁州市会峰大厦18楼1802房间组织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13日。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滁州市文化馆报到,9:30正式开考。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钢琴伴奏人员凭身份证入场。
面试地点:滁州文化馆(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170号)四楼。
咨询电话:0550-3037568、13965951599,联系人:郑德泉。
3、考官组成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同时,面试组设记分员、计时员、引导员、监督员各1名。
4、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才艺展示”,总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包含声乐演唱、朗诵和视唱等三部分)为90分,“才艺展示”为10分。考分具体分布为:声乐演唱50分、朗诵20分、视唱20分;才艺展示1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声乐演唱、朗诵和视唱,声乐演唱要求自选民族唱法一首和其他唱法一首,所有曲目均需钢琴伴奏,现场提供钢琴,伴奏人员自备;朗诵和视唱由考官现场出题。“才艺展示”重在测试考生与本专业相关的综合才能,主要考察考生从事群众文化艺术专业方面所需的工作能力。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凭相关证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面试考核组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测试及展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7名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相加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按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滁州市文化馆2017年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下一页】
2.考生面试须知【详见下一页】
3.面试内容【详见下一页】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1:滁州市文化馆2017年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
专业知识成绩 |
合成成绩 |
1 |
2017035926 |
54.7 |
76 |
67.48 |
2 |
2017035904 |
61.1 |
69 |
65.84 |
3 |
2017035906 |
55.9 |
71 |
64.96 |
附件2:考 生 面试 须 知
1、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才艺展示”。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以上均为原件)。钢琴伴奏人员须携带身份证。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期间,考生和钢伴人员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掌上电脑等)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未交者,作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5、面试前,考生和钢伴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身份、家庭等情况,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6、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计时员结束前3分钟将给予提示,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面试。
7、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待成绩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通道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任何面试资料。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9、考生中途如需上厕所,应经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
10、考生如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附件3:面 试 内 容
一、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值90分)
1、自选一首民族唱法歌曲和一首其他唱法歌曲演唱。(50分)
2、抽试一条规定的朗诵词朗诵。(20分)
3、抽试一条规定的五线谱视唱。(20分)
二、才艺展示 (分值10分)
内容由考生根据岗位(本岗位主要从事群众文化艺术专业的教学与辅导)要求自行准备。才艺展示如需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说明:音响播放设备仅支持U盘及CD或DVD格式,请自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