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师招聘体检须知

2017-08-0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省教师招聘体检须知
  一、体检标准
  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作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三、其他事宜
  体检结束后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由旌德县教体局、人社局指定专人带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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