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安庆宿松县招聘幼儿教师体检、考察公告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石晓倩等16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7月28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幼儿教师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
4.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于7月28日上午6:30前到县教育局七楼集中,分组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5.体检注意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
(1)高校毕业生档案(含第二学历档案,要求密封完好)。档案在我县档案管理部门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登记,档案在外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开具调档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此表若确认在档案中,无须单独提供)。
(3)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2)。
(4)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3)。
2.考察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被考察人员提供的考察材料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8月9日下午6:00前交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附件: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