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人员公告

2017-06-0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7年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拟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人员13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17日,报名地点为五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五河县花木王农贸市场东门三楼)。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五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
社区矫正协管人员公告

  
  为解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的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2年6月1日至1989年6月1日期间)的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毕业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电脑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的使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吸食毒品的;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4.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五河县人事人才信息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五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五河县花木王农贸市场东门三楼),咨询电话:0552—5052123、5052186。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交《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对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工作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6月24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实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示一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组织为期3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县司法局对招聘人员进行统一分配,招聘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一经聘用,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全额报酬的80%,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短服务期限为两年,期满前除因法定事由不得离职。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蚌埠市社区协管员管理办法》(蚌政秘〔2014〕2号)规定,具体为每人每月工资1400元(含基本工资每月1350元,工作补贴每月50元,未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县司法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招聘人员本人承担。绩效考核工资人月均300元,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工作在岗一年后,工作补贴增加至每月100元。聘用人员的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纳入县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符合《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中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有关补助政策。
  
  (二)人员管理
  
  由县司法局考核和管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五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在五河县政府网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特此公告。
  

  五 河 县 司 法 局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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