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7年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拟招聘教师若干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隶属于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五)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 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聘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5日16: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报名费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4日至5月5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址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4、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四)无生上课或说课
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
无生上课或说课入围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无生上课或说课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无生上课或说课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和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各占5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统考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按照聘用员工管理。
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五险”,并享受绩效工资。
五、组织领导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93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30170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