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后选调计划核减情况公告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现将报名后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调计划核减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后选调计划核减情况表
选调单位 |
职位代码 |
原选调计划数 |
缴费人数 |
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
现保留开考计划数 |
区委党校 |
1602专职教员 |
1 |
|
1 |
职位取消 |
160专职教员 |
1 |
1 |
1 |
职位取消 |
详见附件。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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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