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直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考录工作安排,现就阜阳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10月25日下午2:30—5:30,在阜阳市人社局一楼信访大厅(阜阳市阜王路185号)对笔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报名表原件;
(2)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
1.经阜阳市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或招录文件(复印件一份留存,需签本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2.其他方式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进入本单位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3.选调生需提供选调生文件(复印件)或者县市区委组织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证明材料。
4.《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者是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或者参公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3)遴选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2266861 0558-2260862
附件:
阜阳市直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阜阳市遴选公务员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