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阜阳市太和县县直机关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2日,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公文写作能力。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太和县县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参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直机关文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2.全市省委组织部2014年度及以前选调生(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9日之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身体健康;
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各选调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选调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月12日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2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0558-8611396;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太和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6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未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如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放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不再递补人员。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如有考察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递补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用人单位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