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

2016-09-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

公务员政策解答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符合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考。主要包括:

  (1)本省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省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3)省直机关设在市、县的单位(如白湖、南湖、九成坂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报考;

  (4)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截至报名时,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5)截至报名时,提任或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市直机关设在市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实验区)的分局或直属机构的工作经历能否认定基层工作经历?

  可视为区直机关,认定基层工作经历。但从分局或直属机构转任到市直机关的,须在市直机关工作2年以上,方可报考。

  4.市公安局所属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等一线实战单位的工作经历能否认定基层工作经历?

  不能认定基层工作经历。但是,报考公安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6年9月锻炼满3年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选调生,可以报考。锻炼期满后非因机构撤并等原因离开原锻炼单位的选调生,如果现工作岗位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则不能报考。

  6.选调生考录到其他单位后能否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

  考录时锻炼期已满2年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7.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是否影响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影响报考。

  8.考生能否以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相关专业的职位?

  不可以报考。

  9.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截至报名时已满试用期的可以报考,遴选后领导职务不再保留。

  10.要求考生为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

  11.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年限能否合并计算?

  在编在岗且已经履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的,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在部队担任干部的经历可以计算为公务员经历。

  12.曾经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的经历能否合并计算?

  曾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且在编在岗的工作经历可以计算为公务员经历。

  13.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登记的以单位批准参照管理的日期起算工作经历;通过考试登记的,以登记日期起算。

  14.通过国家专升本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能否按本科学历人员报考?

  可以。

  15.报名表如何审核?

  报考人员须下载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属于科级领导职务的县、乡公务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再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16.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省公务员局综合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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