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18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秘书:2名
  
  财务处会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二本及以上),并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全日制双证),国外取得硕士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四)应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本硕专业一致;应聘财务处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硕士阶段应为财经类相关专业,且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待遇
  
  学校对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简历(含照片)至人事处(szxy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0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梳理后,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应聘人员现场应聘时须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组织考核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实践操作及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实践操作占70%,面试占30%。
  
  4.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聘工作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在校园网公示。
  
  6.签订协议
  
  经公示若无异议,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
  
  7.报到
  
  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有关材料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经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试用期
  
  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57-2871083(王国成)   电子邮箱:szxyzhaopin@163.com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  宿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4000
  
  人事处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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