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东至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东至县2015年部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5年度东至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5年度东至县部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安徽省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已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公务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三)受处分期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给流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选调公告,于8月19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ahdongzhi.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等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09:00至9月7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9月8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8日09: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此次公开选调只进行面试,参加选调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证明(需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3)所在单位和当地人社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和认定工作年限的介绍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全面衡量择优选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考察工作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调动的,自愿放弃调动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考察、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选调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7020737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察局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