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池州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2012-06-2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池人社发[2012]11号)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91号)精神,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同职位招考计划数确定240名考生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按照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和考察入围的考生于6月28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加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公章的笔试准考证(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加盖市委组织部公章的笔试准考证)、2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体检须知》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考生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人事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体检当天不报到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报考我市人民警察职位的,法医、网络安全、信息通信、金融财会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人民警察其他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特警职位,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其他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因弄虚作假或因资格审查不严等致使报考人员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而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联系电话:0566-2026214、2088170。
现场电话:0566-2024660
附:1、池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3、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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