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D【解析】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独立的物,A和B选项中的胎儿和果实在未与母体分离之前都还是原物的组成部分,不是孳息。C项属于劳动成果,只有D中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2.B【解析】散曲实际是金元时期产生于北方的一种新体诗,包括小令和散套二种。此题答案为B。
3.A【解析】采用议论法撰写公文,对观点的要求是正确、鲜明。
4.A【解析】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4条的规定,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而非五家,故A不正确。第35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故B正确。第28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第24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故C、D项正确。答案为A。
5.D【解析】此题考查考生的哲学知识。共性指不同事物的普遍性质: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质。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共性只能在个性中存在。任何共性只能大致包括个性,任何个性不能完全被包括在共性之中。人类中包括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等。人类是其共性,而黄种人、白种人则是其个性。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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