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指南

2012-05-18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5 月18日 9:00 至 5月28日 16:00 ,逾期不予补报。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
www.apta.gov.cn
  2.“选聘方式”选择
  选聘方式分为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两种。“择优选聘”报考人员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10、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3.“考生类型”选择
  考生类型共分七种。“择优选聘”报考人员选填 “985、211高校”或“符合选调生条件的一本院校”两种考生类型;如某考生为北京大学,则在“考生类型”中选择“985、211高校”。
  “公开选聘”报考人员可选填“省外院校、在皖院校、市县已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种考生类型。每一种考生类型分别由不同审查主体进行初审,每人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入。如果考生类型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责任自负。比如,某生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登录报名系统后,则选择“在皖院校”,再下拉出安徽农业大学;某生2010年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则选择“省外院校”即可。
  4.资格审查表填写
  (1)“出生时间”栏:填出生的公历时间,应与本人最早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用2位数字表示,年份、月份、日期之间用小数点隔开,如“1988.06.04”。
  (2)“籍贯”栏:填祖籍所在的省、市或县的名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如“安徽肥东县”;省辖市的填省、省辖市的名称,如“安徽铜陵市”;直辖市的填直辖市的名称,如“重庆市”。
  (3)“生源地”栏:填上大学前户籍所在的省辖市、县的名称,如“安庆潜山县”;省辖市的填省辖市的名称,如“合肥市”;外省生源的填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河南兰考县”、“天津市”。
  (4)“本人志愿任职地”栏:每位考生根据公告规定,从安徽省十六个省辖市中选择一个市填写。如“合肥市”。其中,非安徽省籍的考生可任意选择填报一个省辖市;安徽省籍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本人籍贯所在的省辖市,如某生籍贯为“安庆太湖县”,则只能填报“安庆市”;若本人籍贯与上大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不一致时,既可报考籍贯所在的省辖市,也可报考生源地所在的省辖市。如某生本人籍贯为“芜湖繁昌县”,但生源地为“合肥市”,则既可填报“芜湖市”,也可填报“合肥市”,但只能选择一个。如某生籍贯为“合肥市”,但生源地为“南京市”,则根据本人意愿任意选择填报一个省辖市。
  (5)“本人简历”栏:从高中阶段起,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不超过200字。
  (6)“受表彰和奖励情况”栏:从大学本科或专科阶段起,填何年何月何处授予何种奖励,主要填写与报考资格有关的院系及校级以上的奖励,按获奖先后顺序填写。
  (7)“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填本人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政治面貌和职业等有关情况,家庭成员较多的,填写主要的4至5人。
  (8)“备注”栏:填写本人报名时需要说明和解释的内容。
  (9)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凡用手机拍摄上传的照片均视为不合格。
  5.网上报名后备案
  (1)报考“择优选聘”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复印件。考生在报名后及时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551-2607693,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邮编:230001。
  (2)报考公开选聘的,在皖高校毕业生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本校选聘办;往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及时将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信等送达本校选聘办);省外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后将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信;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党员证明信)传真至0551-2607693,并在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寄达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邮编:230001。
  (3)“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直接通过电话向安徽省人社厅市场处(0551-2663181)、共青团安徽省委学校部(0551-2811091)进行备案;市、县自聘的大学生村官直接通过电话向省选聘办(0551-2607694、2609192)备案。
  6.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5 月30 日 16:00 前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资格审查为“不合格”状态,则需要及时根据审查意见提供有关材料或更改有关报考信息或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但资格初审较长时间未通过的,可直接向省选聘办(0551-2607694、2609192)咨询。
  二、公开选聘考生笔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 年 6 月 17日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于 201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试题内容与答题方式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卷,满分为1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律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填涂作答;《申论》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请考生务必按规定要求正确用笔和正确填涂(写)。
  3.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6 〕 240 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 40 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但在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 2012 年 6 月 16日 至 18 日,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 8 号楼 4 层)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4.少数民族加分
  6月17日上午或18日全天,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选聘办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其他说明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因办理二代身份证或其他原因无法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的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并盖户籍章)入场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任何参考书、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
  大学生村官笔试按省人社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皖人发〔2002〕77 号 )处理。
  三、面试
  (一)报考择优选聘的考生
  1.资格复审(6月2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6月3日)。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于6月8日至7月8日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村见习,7月15日前见习考核结束后确定体检对象。
  (二)报考公开选聘的考生
  1.面试入围名单查询
  7月1日前,省选聘办将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oa.ahxf.gov.cn/nzyd)、安徽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和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可直接上网查询,也可向所报考省辖市选聘办进行电话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7月2日8:00-17:30,面试入围人员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前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以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递补人员由各市选聘办电话通知。
  3.二次志愿填报
  考生在面试资格确认的同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对于填报志愿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市选聘办可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4.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为7月4日。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公示
  7月18日至7月19日,考生根据各省辖市选聘办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对因自行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7月下旬,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
  安徽省选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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