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招聘教师8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区直属学校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和相应专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区直属职业学校招聘对象:报考职高专业岗位的为相应专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的为具有教师资格和相应专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3)农村学校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和相应专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4)幼儿园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师范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服从分配。
(2)报名者除职业学校职高专业课岗位外须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十六中学、二处学校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农村学校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区直其他中学岗位人员均要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本科毕业生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等相关证件。职业学校所招职高专业课人员两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排序
2010年颍东区招聘教师岗位名额及排序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中学(地址:烟厂斜对面)
(3)报名程序:
①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报到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持有普通话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师范类不提供)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写《颍东区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可下载),报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填写报考专业,单位填写区直学校、职业学校或农村学校,不需填报具体学校;
③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4张;
④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90元,笔试入围者另缴面试费80元。
2、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
3.笔试、面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
①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0年8月18至20日阜阳市第十中学
②笔试时间、地点:2010年8月22日阜阳市城郊中学
③内容:笔试分值100分,其中专业课占70分,教育学、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占30分。专业课一张卷,分值100分(区直学校岗位考高中以上知识,农村岗位考初中以上知识,幼儿园岗位考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一张卷,分值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
(2)面试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报考区直学校岗位基本内容为高一年级课程;报考农村学校岗位基本内容为初二年级课程;报考职业学校岗位基本内容为职业学校相关学科内容;报考幼儿园岗位基本内容为幼儿园相关学科内容。教育教学业务基本技能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内容。
④形式:无学生授课,每节课30分钟,面试内容及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
4.择优选拔的方法
笔试成绩公布后,10人以上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2进行面试,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入围成绩。分学科统一划定入围分数线,按公告中所列招聘单位顺序聘用,聘用到农村学校的由各中心学校根据学科岗位需求聘用到所属偏远学校。聘用到幼儿园岗位的根据成绩统一分配。
5.体检
对经笔面试合格人员,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带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到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空岗分学科按高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持聘用通知书一周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比照同类人员执行,由区财政供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入编及核定工资手续,五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一项举措。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17850区教育局:2272007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2316619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颍东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