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政法干警招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07-0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但可参考《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安徽省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为7月31日和8月1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1)专科教育试点班:

    7月3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7月3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8月1日上午9:00——11:30《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7月3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7月3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8月1日上午9:00——11:30《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7月3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7月3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8月1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8月1日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2、笔试地点:全省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合肥市。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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