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易混淆的法律题系列2(精解)

2010-01-1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1、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合同诈骗罪
  C.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安徽公务员网解析】《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了于票据诈骗罪。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 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题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伪造借据等虚假证明材 料的手段,骗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 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故应选择C选项。  

2、赵某犯A罪,依法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合议庭提出以下四种量刑意见,其中必定错误的意见是( )。 
A.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C.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D.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安徽公务员网解析】C。刑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据此,选项C错误。

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A.婚姻关系解除 
B
.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
.财产发生代管
 
D
.财产发生继承

【安徽公务员网解析】
  评析: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三十、九十
C.七,十五
D.六十、九十
【安徽公务员网解析】B。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选项B为正确答案。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
.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安徽公务员网解析】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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