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技巧搞定行测难题

2010-01-1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最最有效、最基本的方法——难度判断法

  定义:难度判断法是指根据试题的难度确定答案的基本位置。
  基本原理:由于行测全是四选一的客观题,所以无论如何答案都在ABCD这四个选项中,此其一。其二,按照试题设置的原则,答案分布应当均衡,因此各个答案出现的机率要差不多。到底在不同的试题中,哪种题的答案放在哪个位置?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难题的答案放前边,易题的答案放后边。由此就涉及如何判断难题和易题。难题是指试题涉及较多的知识和信息,信息之间缝隙太大,试题与答案之间不容易建立起直接联系的题。易题是指试题内容为广大报考者熟悉,多数人都可能做得起的题。由此,总体来说,难题的答案在AB,易题的答案在CD。那么,又怎样确定哪个答案在A,哪个答案在B?一般说来,难得无从下手的答案在A,很难但可以倒回去验证的答案在B。易题中哪个选C,哪个选D?一般说来,估计多数人都做得起的题答案在D,估计多数人都做得起但要花较多时间的答案在C
  简而言之,就是最难的题答案常在A,最易的题答案在D。很难但可以倒回去验证的答案在B,容易但费时的答案在C
 例:对某单位的100名员工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他们喜欢看球赛和电影、戏剧。其中58人喜欢看球赛,38人喜欢看戏剧,52人喜欢看电影,既喜欢看球赛又喜欢看戏剧的有18人,既喜欢看电影又喜欢看戏剧的有16人,三种都喜欢看的有12人,则只喜欢看电影的有
  A22 B28 C30 D36(05中央A)
我们先根据难度来判断,这道题有多难。如果以很难、难、易、很易为四级的话,估计这道题的难度为“很难”。因为看了之后,发觉这道题的答案和题之间找不出可以互相支持的地方。一般人简直无从下手。这时候,放弃做题是必要的,但放弃答案是不行的。这时候,你就选择A,对这种牛吃南瓜开不起头的答案选A的正确率非常高。我们来看考过的题中的难题与答案分布。

二、对数学运算比较有效的方法——联系法  

联系法是指数字之间存在着一些必然联系,通过这些联系可以找出答案。比如在涉及距离速度的题中,出现了721412等数字,你要联想要答案可能跟3有关,而不是跟58等其他数字有关。
  例:甲乙丙三人沿着400环形跑道进行800跑比赛,当甲跑1圈时,乙比甲多跑了17圈。丙比甲少跑1/7圈。如果他们各自跑步的速度始终不变,那么,当乙到达终点时,甲在丙前面:
  A85 B.90 C.100 D.105(05中央A)
  我们不用做题,就看题干中的数字哪些和答案相关,看能否选出正确答案。看:80011717。你觉得最可能跟哪个数字有关:85 90100105。应当想到,最核心的数字有3个:178。这样,答案基本不可能跟尾数是5的有关。可以说AD都不是答案。在90100中,哪个更接近答案呢?1001因为比较明显的感觉是100×(7+1)800。所以选C。这样,我们就绕过了从题中算出答案的麻烦。
 
三、对逻辑判断比较有用的方法——验证法

验证法是指将选项带人题干的关键处来验证其正确性的方法。

四、对言语理解与表达有效的方法——关键词法

  关键词法是指对言语的理解要抓住重要的词语,从而将其组织起来表达符合题干的意思。行测考试中,言语理解与表达的题干往往比较长,如果考生要认真地阅读,有些题可能1分钟都读不完。这时候,考生就要“好读书不求甚解”、“观其大略”,用历史文化残余与历史重构法的方式,将快速阅读过后头脑中残存的信息组织起来,在答案中寻找具有相同形式或内容的选项。
  
五、最简单的办法——造句法.

  造句法是指按照相关句式结构造出一个新句子的方法。造句法适用于类比推理和定义判断。因为造句法的基本原理是相似事物之间具有异质同构性。
  
六、最凭感觉的方法——座标法  

座标法是指根据已有数字所处的座标之间的变化规律,确定另一个数字的座标。座标法适用于数字推理,特别适合自然数的类比推理。一般的参考书上是采用二级特级或三级特征来进行推理,远没有座标法进行推理来得形象、快捷。座标法在操作时就是将给定的几个数字的横座标分别设定为123456……,纵座标就是该数字本身。这样,我们就能比较明显地看出数字之间变化规律。但这种稍嫌抽象,对于数字极大、极小的都需要加上感觉才能判断。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最优做题顺序
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验要求120分钟做答135题试卷。一般来说,平均只有不到75%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答完80%以上的题目。并且行政能力试卷的试卷说明也明确指出:考卷中存在较难的题目,考生遇到暂时不会的题目要跳过,否则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因此,在几乎难以完成试卷所有题目的情况下、且题目难度差异较大的行政能力考试中,对不同部分题目的做题顺序安排,统筹做不同类型题目投入的时间与精力的大小,就显得非常的有必要。
  一、确定最优做题顺序要考虑的原则
  首先,在假定题目无法100%做完的情况下,必须优先做完自己平时训练时候正确率最高,相对最擅长的部分。
  其次,在时间紧迫,且题目难度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优先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快速做完相对难度较小的题目,为以后相对的难的题目赢得时间。
  再次,考虑评分的权重,行政能力测试135道题目100分。一个比较合理的评分标准是根据每个部分题目难度的差异赋予不同权重。高难度的类型的题目赋予的分值高,难度较低的赋予较低的分值。
一个大家比较认同的评分权重供大家参考:
  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总共30个题目,每个题目0.8分,共计24分;数量关系部分,总共20个题目,数字推理每个题目0.7分,数学运算每个题目0.8分,共计15分;判断推理部分,总共4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0.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0.6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0.5分,演绎推理每个题目1分,共计31分;常识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0.5分,共计10分; 资料分析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从这个角度上讲,资料分析和演绎理解题目是含金量较高的题目,而常识判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是含金量较低的题目。
  二、确定最优做题顺序的程序
  1.一般来说,整个行政能力测试的试卷中,常识和类比推理部分是公认难度较低的部分。因此,此部分一般应该优先考虑在短时间内快速做完。
  2.做题的第二阶段,优先考虑难度中等、既包含简单数学计算的又含有大量严于阅读的题目,即同时参考分值的权重安排一下做题顺序:逻辑推理、定义判断、资料分析。
  3.考虑到每个人的智力模式不同,有的对数字逻辑特别敏感,有的则有很强语言能力天赋。因此,考生要根据平时的训练,找出自己究竟擅长数量关系部分,还是擅长演与理解部分。对于擅长语言的考生,言语表达必须放在数量关系与图形推理前面完成。对于擅长数学、逻辑能力强的考生,则必须把数量关系和图形推理放在言语理解前面。
  4.每个考生可以根据平时对每一部分做题的正确率和花费时间的多少重新校正以上的做题顺序,并充分照顾到自己平时的做题习惯。否则,在紧张慌乱的考场中,不按试卷试题排列顺序做题切违反了自己平时的做题习惯,很容易因为意外的负担造成适得其反结果。
行政职业能力定义判断答题基本规律
一、定义判断的要素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就是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联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组成定义项的概念是定义联项。例如:“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其中“意外事件”就是被定义项, “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就是定义项,“是指”就是定义联项。
  二、定义的特征
  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如“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的内涵。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务或事物。例如商品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的一切商品。
  三、定义判断的逻辑方法
  在对定义判断进行解析之前,首先介绍一下定义的逻辑方法:
  ()“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一般可用公式表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具体解释如下:第一,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即比被定义概念范围更大、外延更广的概念,以确定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属于哪一类事物。第二,被定义项的种差,即指被定义项的这个种概念与同属于其他同级种概念在内涵上的差别,这种差别也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同其他对象的本质区别。第三,把被定义项同属加种差构成的定义项用定义联项联结起来,构成完整的定义。
  例如: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动物。
  解析:这是给“人”下的定义。其中,“人”的属概念是“动物”,确定人是动物这类事物中的一种;“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是种差,是将人与其他动物相比较而得出的本质差别;“是”是定义联项,它把被定义项与定义项(+种差)联结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定义。
 (二)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中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但是,根据对这几年公务员考试的命题情况的分析来看,一般出题人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只是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1.主体,就是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能满足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如某些单位和个人。
   3.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动机、意图、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4.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一种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果。
   (三)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的情况下,而且题干中有一连串的定语的情况下,建议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的限制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种差”。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核点重在对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
  以上方法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使用,其实质是相同的,仅仅是一种参考和借鉴,最后安徽公务员网祝大家在即将到来的公务员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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